独立法条

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三条

第三章 药品抽样

第十三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自行完成抽样工作,也可委托具有相应工作能力的药品监管技术机构进行抽样。

制定机关
药监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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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