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三条第三章 药品抽样第十三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自行完成抽样工作,也可委托具有相应工作能力的药品监管技术机构进行抽样。制定机关药监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