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第三章 出境舱单的管理

第二十条

以集装箱运输的货物、物品,出口货物发货人应当在货物、物品装箱以前向海关传输装箱清单电子数据。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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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