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第十条

第二章 进境舱单的管理

第十条

海关发现原始舱单中列有我国禁止进境的货物、物品,可以通知运输工具负责人不得装载进境。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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