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本规则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各地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方实施细则或者指导学校制定实施细则。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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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二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