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 / 第六条独立法条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