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规范投诉管理工作,定期统计投诉情况,统计结果应当与年终考核、医师定期考核、医德考评、评优评先等相结合。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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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