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 / 第二十三条独立法条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四章 投诉接待与处理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置专门的投诉接待场所,接待场所应当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投诉程序等资料,便于患者查询。 医疗机构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投诉管理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与人身安全。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