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 第六条独立法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二章 行政监督与管理第六条流域管理机构受水利部委托,对除第五条第六项规定以外的中央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行政监督。制定机关水利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