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本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建〔1994〕130号1995年4月21日颁发,水政资〔1998〕51号1998年2月9日修正)同时废止。
- 制定机关
- 水利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七章 附则
本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建〔1994〕130号1995年4月21日颁发,水政资〔1998〕51号1998年2月9日修正)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