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第五条

第二章 行政监督与管理

第五条

水利部是全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与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国水利行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依据国家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管理规定和办法; (三)受理有关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进行监督; (五)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资格进行监督与管理; (六)负责国家重点水利项目和水利部所属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兼任项目法人代表的中央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

制定机关
水利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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