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第四十条

第六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四十条

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合同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七人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不含招标人代表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制定机关
水利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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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第四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