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第四十条
第六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四十条
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合同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七人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不含招标人代表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 制定机关
- 水利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六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合同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七人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不含招标人代表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