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 第四条独立法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制定机关水利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