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 第三十一条独立法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四章 投标第三十一条投标人应当对递交的资质(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制定机关水利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