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第三十条

第四章 投标

第三十条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当递交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

制定机关
水利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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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