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招标

第二十三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应当少于20日。

制定机关
水利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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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