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查验管理办法第八条

第八条

因进出口货物所具有的特殊属性,容易因开启、搬运不当等原因导致货物损毁,需要查验人员在查验过程中予以特别注意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海关实施查验前声明。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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