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查验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违反本办法的,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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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查验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