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印发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 / 第七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七条第七条县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辖区内已登记托育机构的备案。制定机关卫生健康委 中央编办 民政部 市场监管总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