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六条

第六条

登记机关应当及时将托育机构登记信息通过共享、交换等方式推送至同级卫生健康部门。

制定机关
卫生健康委 中央编办 民政部 市场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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