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省级卫生健康、编制、民政、市场监管部门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制定机关
卫生健康委 中央编办 民政部 市场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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