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 第四十二条独立法条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六章 附 则第四十二条其他证券的发行与承销比照本办法执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