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第五章 监管和处罚

第三十六条

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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