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 第三十六条独立法条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五章 监管和处罚第三十六条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