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第三章 证券承销

第二十六条

上市公司发行证券期间相关证券的停复牌安排,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 主承销商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划付申购资金冻结利息。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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