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章 定价与配售第二十一条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证券的,发行对象及其数量的选择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的相关规定。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