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 第六十一条独立法条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一条产权交易机构在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中弄虚作假或者玩忽职守、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