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第二章 企业产权转让

第二十四条

产权转让导致国有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间接转让的,应当同时遵守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以及证券监管相关规定。

制定机关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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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