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审慎监管原则,对商业银行托管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制定机关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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