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托管是指商业银行作为独立第三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托管合同约定,为所托管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财产保管及相关服务的行为。

制定机关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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