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邮政行政执法监督办法 / 第四十五条独立法条邮政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邮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可以向上级或者本级邮政管理部门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