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边民互市贸易管理办法第九条

第九条

各级海关要加强对边民互市贸易的管理,严厉打击利用边民互市贸易进行走私违法的活动。对违反《海关法》和本办法规定的,海关按照《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进行处理。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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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民互市贸易管理办法第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