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组织评审
第二十四条
评审会议实行封闭管理,评审专家名单一般不对外公布。 评审专家和职称评审办事机构工作人员在评审工作保密期内不得对外泄露评审内容,不得私自接收评审材料,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 制定机关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组织评审
评审会议实行封闭管理,评审专家名单一般不对外公布。 评审专家和职称评审办事机构工作人员在评审工作保密期内不得对外泄露评审内容,不得私自接收评审材料,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