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第三章 申报审核

第十三条

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相应职称系列或者专业、相应级别职称评审规定的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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