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广播电视行业统计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自2020年5月5日起施行,2005年1月27日原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发布、2016年5月4日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修订的《广播电影电视行业统计管理办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47号)同时废止。
- 制定机关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六章 附 则
本规定自2020年5月5日起施行,2005年1月27日原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发布、2016年5月4日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修订的《广播电影电视行业统计管理办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47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