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广播电视行业统计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

第五章 统计监督与奖励处罚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处理。

制定机关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广播电视行业统计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