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广播电视行业统计管理规定 / 第二条独立法条广播电视行业统计管理规定第二条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依法调查、搜集、整理、研究和提供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统计资料(包括大数据统计资料)的广播电视行业统计活动。制定机关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