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广播电视行业统计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第二章 统计机构与统计人员

第十五条

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权、统计报告权、统计监督权及其他法定权利。

制定机关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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