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印发《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四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条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国有企业公司章程的制定管理应当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依法治企、坚持权责对等原则,切实规范公司治理,落实企业法人财产权与经营自主权,完善国有企业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制定机关国资委 财政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