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五条
第五章 责任与监督
第三十五条
出资人机构应当对国有独资公司、国有全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的章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公司章程的行为予以纠正,对因违反公司章程导致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 制定机关
- 国资委 财政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五章 责任与监督
出资人机构应当对国有独资公司、国有全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的章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公司章程的行为予以纠正,对因违反公司章程导致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