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九条

第四章 国有全资、控股公司章程的制定程序

第二十九条

出资人机构委派股东代表参加股东会会议。股东代表应当按照出资人机构对公司章程的意见,通过法定程序发表意见、进行表决、签署相关文件。

制定机关
国资委 财政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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