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印发《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四条第三章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制定程序第二十四条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经批准,由出资人机构按规定程序负责审签。制定机关国资委 财政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