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八条

第三章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制定程序

第十八条

出资人机构负责修改国有独资公司章程。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制订公司章程修正案,报出资人机构批准。

制定机关
国资委 财政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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