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七条
第三章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制定程序
第十七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依法制定国有独资公司章程:
(一)新设国有独资公司的;
(二)通过合并、分立等重组方式新产生国有独资公司的;
(三)国有独资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的;
(四)发生应当制定公司章程的其他情形。
- 制定机关
- 国资委 财政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三章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制定程序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依法制定国有独资公司章程:
(一)新设国有独资公司的;
(二)通过合并、分立等重组方式新产生国有独资公司的;
(三)国有独资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的;
(四)发生应当制定公司章程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