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六条

第三章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制定程序

第十六条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出资人机构负责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出资人机构批准。出资人机构可以授权新设、重组、改制企业的筹备机构等其他决策机构制订公司章程草案,报出资人机构批准。

制定机关
国资委 财政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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