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九条

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

第四十九条

适用简易程序当场查处违法行为,办案人员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制定机关
国家医疗保障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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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