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 第三十五条独立法条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普通程序第三十五条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依法以文字、音像等形式,对行政处罚的立案、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进行全过程记录,归档保存。制定机关国家医疗保障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