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二十五条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普通程序

第二十五条

为查明案情,需要对案件相关医疗文书、医疗证明等内容进行评审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

制定机关
国家医疗保障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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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二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