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煤矿安全监察员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煤矿安全监察员实行定期交流轮岗制度。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煤矿安全监察员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