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煤矿安全监察员管理办法第十条

第十条

煤矿安全监察员履行安全监察职责,应当向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出示煤矿安全监察员证。 煤矿安全监察员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伪造、买卖或转借他人。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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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监察员管理办法第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