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煤矿安全监察员管理办法 / 第十条独立法条煤矿安全监察员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条煤矿安全监察员履行安全监察职责,应当向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出示煤矿安全监察员证。 煤矿安全监察员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伪造、买卖或转借他人。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