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修订版)》的通知第二十六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可依据本细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附件下载:

附件1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标准.docx

附件2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拆解).docx

附件3船舶拆解完工报告书.docx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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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修订版)》的通知第二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