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 第七条独立法条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七条第七条职工享受寒暑假天数多于其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确因工作需要,职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少于其年休假天数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年休假天数。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